各有关企业
根据区《关于抢抓先机拼经济 稳中求进开门红若干政策意见》精神,现组织我区规上企业申报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经营的规上制造业企业、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,给予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生产经营用电费用最高50%的补助。
二、申报材料
?1.规上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申请表;
?2.企业用电缴费证明材料,如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日用电量截图、2023年1月电费截图(通过网上国网app查询)或其他证明材料;
?3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
三、其他
符合条件的规上企业请于3月2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以下单位:
?规上制造业企业:区经信局 范老师
电话:89520457
邮箱:656607244@qq.com。
?规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:区发改局 毛老师
电话:89520410
邮箱:395044096@qq.com。
四、附件
附件:规上企业2023年春节期间用电补助申请表
杭州高新区(滨江)经济和信息化局
杭州高新区(滨江)发展和改革局
2023年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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