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1日,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禅城区光伏发电应用项目补助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。
通知明确,对2019—2020年在禅城区利用工业、商业、交通、公共机构、居民家庭等各类型建筑物和构筑物建成且符合国家、省、市光伏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.3元/千瓦时(其中市级补助0.06元/千瓦时、区级补助0.24元/千瓦时),自项目建成的次月1日起计算补助金额,连续补助3年。(项目建成时间按供电部门出具的《并网验收意见单》上并网验收时间为准)
项目申领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—9月8日(24点前结束)。本次申领方式主要以线上申领为主,人工审核为辅,企业/居民需在2023年9月8日24点前完成网上申领。按照《管理办法》文件的要求,未在本通知规定期限内申领视为主动放弃补助资金。
原文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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